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浙江总队
关于进一步做好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工作的通知
总队所属各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集团及地勘中心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部署,全面做好疫情应对和联防联控工作,切实维护全体干部职工生命安全和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日),2月10日(星期一)正常上班。
各单位要合理安排人员返回时间,不得过早提前返回,并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在 2 月 9 日 24 时前不得复工的通知,如项目能延期开工的,尽可能延期开工。
二、正常上班后,各单位服从办公室后勤管理,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提倡员工驾驶私家车上下班,如确需乘坐公共交通时须全程佩戴防病毒口罩并尽量不接触或者少接触车内设施。
2、实行“检测登记”制度。所有进入总队大院人员必须戴好口罩,测量体温,凡是体温超过37.2度者必须回家进行观察。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遇有来访客人,需查验身份证,实名登记,由门卫测量体温,受访工作人员签字带入。所有来自湖北等疫区的车辆和访客不得进入大院。
3、减少人员聚集。一般的会先期取消或尽量推迟,若紧急,在开会时要求参会者佩戴口罩并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各单位人员上班后要减少集聚,提倡电话联系办公,人员之间交流时提倡戴口罩。
4、实行公用场所消毒。质安部配合办公室后勤人员须对食堂、楼道、卫生间、会议室及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实行消毒,各办公室要及时通风。
三、返回湖北的人员及密切接触者需要返浙工作的,必须经总队领导同意,并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各单位负责人要与员工保持联系,时刻掌握动态情况,特别是密切关注到过湖北或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有特殊情况的要及时上报总队应对疫情工作联合办公室,电话:胡友社13958176918吕莎莎13738114242潘洁萍15068171318。
四、各单位项目复工后,要严格落实对所有员工体温监测等健康监护措施,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立即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采取隔离等措施,并上报总队应对疫情工作联合办公室并报备项目所在地政府疫情防控部门。
浙江总队应对疫情工作联合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