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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总队关于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公车使用和管理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情况简报
来源:党群部 作者:发布时间:2018-10-08

为认真贯彻执行总队《浙江总队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总队各部门严格执行总队关于公车使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宣传教育和具体安排,达到总队要求,取得预期效果。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中秋、国庆两节前夕,总队党委专门召开了公车使用和管理专项工作会议,各部门专题汇报了公车使用、管理和节假日期间公车的管理措施,总队党委书记周春平分别就进一步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自觉性作了发言讲话,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杜绝虚荣心理,绝对禁止公车私用。

二、严明纪律,严格要求

针对今年“五一”个别车辆有公车私用问题,周春平明确提出:两节期间,所有公车原则上一律入库封存,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车的,要严格车辆派遣和审批制度;坚决杜绝公车参加与公务无关的事宜和活动。对发现公车私用问题,经调查核实属实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三、强化监督,狠抓落实

为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公务用车监督检查,总队纪委抽调纪委成员、办公室、纪检室、车队、门卫等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负责节日期间的公车监管,公布举报邮箱和电话,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发生。

四、公布结果,共同监督

10月8日,总队党委紧急安排党群部对两节期间的公车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汇总。总队本部和3个实体共有公车15辆,除测绘院一辆公车因野外工作需要到工地,目前仍然在工地使用,其审批手续符合总队有关规定,其他所有车辆均封存未使用。

浙江总队

2018年10月8日